2022年1月16日凌晨,宁明县在例行对抵边村屯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中发现1份样本检测结果呈阳性。当天下午,自治区、崇左市、宁明县三级卫生监督机构组成的卫生监督工作组重点对宁明县(县城区域)新冠核酸全员检测集中采样点(以下简称核酸采样点)及涉疫学校等场所开展疫情处置卫生监督工作。
16日16时许,监督组分为4个监督小组对县城区域共10个核酸采样点和宁明中学进行监督检查。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核酸采样点工作人员未按规范收集储存医疗废物、待检人员间距不足1米等问题,监督人员现场提出整改建议,并及时汇总提交疫情防控指挥部研判分析。
这一抹“监督蓝”在疫情面前无所畏惧,反应快速,精准查找风险,以专业的水准、实干的风格助力宁明县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展现了卫生监督“蓝盾”风采。
组织召开2022年宁明县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卫生监督布置会
对宁明县临时医疗废物暂存点进行监督指导
对宁明县龙祥社区核酸采样点进行监督指导
对宁明中学使用的消毒剂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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