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校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保障学校师生健康安全,根据国家疾控局综合司、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关于印发2024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国疾控综监督二函〔2024〕83号)要求,自治区卫生监督所于2024年5月起,启动学校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抽检工作。
截至目前,自治区卫生监督所已完成贺州、玉林、北海等3个市4所学校的随机监督抽查、抽检任务。重点检查学校教学和生活环境、学习用品、饮用水卫生管理、传染病防控和学校卫生保健机构设立及人员配备情况,同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教室采光、照明、人均面积和学校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水质情况进行抽检。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当场下达监督意见书要求限期整改。
下一步,自治区卫生监督所将继续按计划开展学校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加大学校卫生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宣贯力度,提高学校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规范学校卫生管理,同时开展“回头看”监督检查,持续跟进整改成效,消除学校卫生安全隐患,切实维护广大师生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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