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疾控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汛期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2024年5-10月,我区各市疾控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事前、事中、事后一体推进”的总体要求,对辖区内各级各类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单位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全力做好汛期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工作。
据统计,广西全区共有生活饮用水单位3385家,其中集中式供水单位867家,二次供水单位2518家。在本次工作中,我区各级卫生监督机构依据《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卫生规范》《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的等要求,对辖区内的集中式供水单位和二次供水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和指导,发现部分供水单位存在制水工艺及水质净化不符合要求、供管水人员未取得有效体检合格证明、供水设施周围防护及环境较差等问题,卫生监督员现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指导供水单位及时整改,对部分符合立案要求的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进行立案查处。截至10月23日,本次专项检查全区共出动执法人员4668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654辆次,检查集中式供水单位752家,二次供水1671家,发现问题单位数573家,提出整改要求单位数573家,立案数49件,罚款金额115790元。
今年汛期,我区各级卫生监督机构严阵以待,闻“汛”而动,全力做好汛期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工作,在持续深入开展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督检查和巡查的同时,利用电视、广播、公众号等大众传媒,大力宣传汛期水源防护和饮用水卫生知识、传染病防治应急措施和要求,提高受灾地区特别是农村地区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和饮用水卫生辨识能力,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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