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推动中西医协同发展的意见》(国卫医函[2021]126号),2024年11月15日,自治区卫生监督所中医药监督科卫生监督员对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开展中医药服务依法执业监督检查。
监督员先后检查了医院中医科病房、中药房、中医门诊、康复科病区、药库等处,主要针对包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设置、医务人员执业资质、病历处方书写规范和管理、中药药事管理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当场给予指导与反馈,并制作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医院立即针对问题进行整改。
自治区卫生监督所将继续督促三级综合医疗机构严格落实中医药服务依法执业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管理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