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自治区卫生监督所监督四科执法人员对南宁市第十人民医院(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开展医疗卫生“双随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机构执业许可、人员执业资质及抗菌药物、毒麻药物管理、临床应用技术管理、医疗文书和医疗质量管理、临床用血安全等内容。
经过现场检查,发现该院住院部部分科室在走廊等非病区加床,以及个别麻醉药品出入库登记不完善等情况。针对存在问题,卫生执法人员现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暂行办法》给予记分处理 ,同时就加强行业管理,落实主体责任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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