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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卫生监督所赴柳州市开展推动妇幼中医药服务工作交流及依法执业检查

2021-07-28 10:41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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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推进健康领域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国卫妇幼函〔202186号)精神,为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妇女儿童健康领域的中医药工作,2021722日,自治区卫生监督所一行4人赴柳州市妇幼保健院开展全面推动中医药服务工作交流及中医药依法执业监督检查。

722日上午,检查组成员及医院相关领导、中医药服务相关科室负责人在柳州市妇幼保健院柳东分院召开了座谈会。会上,中医科主任郭钦源介绍了妇幼保健院中医药工作发展情况、中医科室设置、中医各学科的建设及发展模式,阐述了医院在中医治未病、适宜技术推广等方面的举措和成效。副院长周龙平从“柳州模式”的概念出发,详细介绍了内外融合—柳州市妇幼中医模式,指出了基层中医共建(外合基层)的重要性,强调要积极推进妇幼健康与中医药共融发展。检查组对妇幼保健院在中医药服务工作中取得的成绩表示充分肯定,并提出,要着力推动妇幼保健机构全面开展中医药服务,发挥中医药在妇女儿童疾病诊治中的作用,强化中医药在妇女儿童预防保健中的作用,创新完善妇幼中医药服务模式,加强妇幼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推动中医药服务“沉下去”、“走出去”。要落实好实施方案,必须做到四个加强,即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培训指导,加强规范管理,加强示范引领。同时希望医院要不断完善中医药管理体系,进一步突出妇幼保健院的专科中医药工作特色和服务能力水平,全面满足群众对中医药医疗的需求。

当日下午,检查组一行至妇幼保健院城中院区开展中医药依法执业监督检查。此次检查,卫生监督员对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执业资质、医疗技术服务、中药处方书写规范与管理、中药饮片验收储存情况、医院感染管理及中医医疗广告发布情况等几个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中药处方调配人员资质不符等问题,卫生监督员当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医院相关科室负责人表示将严格按照指导意见要求及时整改,把责任落到科、到人,切实提高医院管理水平,提升医疗服务能力。(韦柳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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