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23日—25日,按照《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中医药局关于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民营医院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要求》,自治区卫生监督所派出督查组赴南宁市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督导检查。
按照《通知》要求,督查组在听取市、县(区)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后,抽查了南宁博锐医院、兴宁区明秀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兴宁区三塘镇卫生院、五塘镇西龙村卫生室、南宁邓丽金诊所、上林县澄州医院、上林县白圩镇中心卫生院、陈坚诊所、三里镇大黄村卫生室等15家医疗机构,重点检查首诊负责制、传染病疫情报告、发热病人预检分诊、发热门诊(哨点)及分诊点设置、医务人员防护、消毒隔离制度执行、医疗废物处置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针对检查发现个别卫生院存在消毒记录未及时填写、个体诊所开具退烧药处方、民营医院超范围执业及医疗废物记录不规范等问题,督查组现场对相关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案件,坚决堵住疫情防控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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