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下发了《进一步明确全区医疗机构管理的有关规定》,将医学检验实验室执业登记许可由自治区下放到设区的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行政审批部门)负责审批。为了加强审批标准化建设,保障许可审批事项下放到市级审批部门后的审批质量,自治区卫生监督所许可现场审查科认真做好指导培训,助力南宁市行政审批局做好下放许可审批事项的承接工作。
3月7日上午,自治区卫生监督所许可现场审查科2名工作人员带领南宁市行政审批局3名工作人员到广西和合医学检验实验室进行校验现场审查暨业务指导培训。自治区卫生监督所许可现场审查科工作人员从如何审查该实验室的科室设置、人员、房屋和设施、分区布局、设备、规章制度,以及现场审查流程、审查重点、审批注意事项等方面对赋权下放的审批事项进行了业务培训,对南宁市行政审批局工作人员提出的现场审查专家组成、审查标准等问题给予了详细且深入的解答,进一步促进了职权下放有序衔接。
这次现场指导培训,有助于南宁市行政审批局做好承接医学检验实验室执业登记许可工作,确保下放事项接得住、管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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