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了《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目录(2023年)》(以下简称《目录》),X线计算机断层扫描仪(CT)、磁共振成像系统(MRI)不再列入《目录》。今后,医疗机构购买CT、MRI不再需要办理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
《目录》发布后,正电子发射型磁共振成像系统(PET/MR)、螺旋断层放射治疗系统HD和HDA两个型号、Edge和VersaHD等型号直线加速器配置许可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审批调整为省级卫生健康委审批。
与2018年版目录相比,管理品目由10个调整为6个,其中,甲类由4个调减为2个,乙类由6个调减为4个。将重离子放射治疗系统和质子放射治疗系统合并为重离子质子放射治疗系统;将磁共振引导放射治疗系统纳入甲类高端放射治疗类设备;将甲类大型医用设备兜底条款设置的单台(套)价格限额由3000万元调增为5000万元人民币,乙类由1000至3000万元调增为3000至5000万元人民币。
医疗机构购买CT、MRI不再需要办理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正电子发射型磁共振成像系统(PET/MR)等部分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下放到省级卫生健康委审批,是简政放权,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的具体措施,有利于促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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