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清明节前安全生产工作,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区卫生健康系统清明节、壮族“三月三”及汛期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2024年4月3日下午,自治区卫生监督所副所长刘伟带领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对全所各科室办公室、会议室、配电房、机房、办公楼顶天面、车棚等场所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检查,仔细询问了本单位公务车辆值班保障落实情况,检查人员对存在问题建立了风险隐患排查登记。对排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能当场整改则立即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按要求完成整改,切实做到履职尽责,严守安全红线底线。
刘伟强调,安全生产重于泰山,全体干部职工应时刻保持高度的安全意识,共同维护好本所的安全生产环境,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不断加强安全生产教育,确保自治区卫生监督所的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更加明显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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