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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S 10014—2023《学校及托幼机构饮水设施卫生规范》已于2024年5月1日实施

2024-05-23 08:46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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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疾控局2023年12月15日发布的WS 10014—2023《学校及托幼机构饮水设施卫生规范》,已于2024年5月1日实施。

该标准属于强制性疾病预防控制行业标准,对学校及托幼机构饮水设施卫生要求及管理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适用于各级各类学校及托幼机构。

该标准在术语和定义中规定了学校及托幼机构饮水设施、桶装饮用水、管道分质供水的定义,明确了饮水设施包括开水设备和保温桶、桶装饮用水(以下简称桶装水)饮水机、管道分质供水系统及水质处理器等。

在“饮水设施卫生要求”章节中,主要从总体要求、设置要求和清洗消毒要求三个方面进行明确。首先,在总体上,对学校提供的饮水水质、饮水设施安全、卫生许可等内容提出明确要求,这也是饮水设施卫生安全需要实现的目的和基础。其次,在饮水设施设置上,通过规范选址、设计、环境安全、警示标识、存放条件,提出特殊人群水温限值,确保饮水卫生安全。最后,在较为关键的消毒清洗环节,明确清洗和消毒条件、频次,强调了饮水消毒设备和消毒剂卫生安全评价要求、饮用水贮存管理和水质检验检测,并详细规定了清洗消毒操作流程和记录要求。

在“饮水设施管理卫生要求”章节中,从学校饮水设施卫生管理制度、管理人员和管理档案、水质检测结果公示等四个方面规范了学校饮水设施管理要求。对饮水卫生管理档案提出了保存5年的期限要求。

此次标准的实施,为学校饮水卫生管理提供明确、具体的依据,将有力推动学校饮水卫生安全,保障广大师生健康权益。我区卫生监督机构将积极推动该标准的执行,进一步加强学校饮水卫生监督检查,根据该标准的要求,指导学校及托幼机构落实主体责任,规范饮水设施管理,确保饮水设施符合卫生规范,共同营造一个更加卫生安全健康的饮水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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