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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卫生监督所举办全区抗(抑)菌制剂生产企业卫生监督管理培训班

2024-06-04 10:01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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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我区消毒产品卫生监督水平,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自治区卫生监督所于2024年5月30日在桂林市举办全区抗(抑)菌制剂生产企业卫生监督管理培训班。各市、部分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全区84家抗(抑)菌制剂生产企业负责人共148人参加了本次培训。

▲会议现场

培训班开班仪式由自治区卫生监督所副所长刘伟主持,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徐召霞致辞,自治区疾控局综合监督处副处长孔令乾(主持工作)和自治区卫生监督所党委副书记、副所长朱定辉(主持全面工作)出席培训班并讲话。孔令乾指出,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各生产企业要提高站位,准确把握好优化营商环境与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事前审批与事后监管、服务与监督等三方面的重要关系;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部署要求严格落实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备案工作,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撤销和纠正不符合要求的备案信息;要探索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健全部门联动执法、信息沟通、办案协作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共同守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朱定辉全面总结回顾前一阶段抗(抑)菌制剂生产企业卫生监督工作情况,深入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弱项,就下一步深入推进工作提出四点明确要求,一是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依法履行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备案职责,严格生产过程管理,严把质量关,禁止使用激素、抗生素、抗真菌药物等物料,每批产品投放市场前应严格产品卫生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采取日常检查、随机抽查、定期巡查、约谈企业、社会公示等措施,全面提升监管效能,严查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加强法律适用,尤其是要精准把握《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适用情形,加大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四是加强宣传引导,提高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曝光违法典型案例,营造全社会共治氛围。

▲自治区疾控局综合监督处副处长孔令乾(主持工作)对全区抗(抑)菌制剂生产企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进行部署

▲自治区卫生监督所党委副书记、副所长朱定辉(主持全面工作)就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

培训班上,国家消毒产品卫生监督首席专家、江苏省疾控中心主任医师顾健对抗(抑)菌制剂卫生监督要求进行专题解读,自治区卫生监督所监督二科副科长季婕对我区当前抗(抑)菌制剂生产企业卫生监督工作形势进行深入分析,桂林市、防城港市、玉林市、贵港市卫生监督机构就专项整治、案件查办等工作进行了会议交流。

▲国家消毒产品卫生监督首席专家、江苏省疾控中心主任医师顾健对抗(抑)菌制剂卫生监督要求进行专题解读

本次培训,既是一次法律法规的宣贯会,工作布置会,也是一次约谈会,达到了共同推动抗(抑)菌制剂生产企业规范化管理,依法生产经营;共同提升卫生监督效能,为企业发展提供监督服务保障的双向目的,有力地推动我区抗(抑)菌制剂生产企业卫生监督工作深入,以担当实干彰显“执法为民 护卫健康”的职责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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