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疾控局综合司、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关于印发2024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国疾控综监督二函〔2024〕83号)要求,自治区卫生监督所于2024年8至10月分赴柳州、贵港、北海、梧州、桂林等市完成了2024年自治区本级医疗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任务。2024年国家下达自治区本级医疗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任务9家,重点抽查内容为机构资质、医疗卫生人员、药品和医疗器械、医疗技术、医疗文书、重点病历、生物医学研究等管理情况,以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如:公立医疗机构不得开设营利性药店,向出资人、举办者分配或者变相分配收益;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零差率”销售;公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收入挂钩等。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医疗机构有5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改正3家,立案查处2家。
下一步,自治区卫生监督所将加强对全区落实国家医疗卫生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指导,对监督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查处,维护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严肃性,督导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完成抽查任务后,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结果信息通过官方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开,并如期完成医疗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信息报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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