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监管模式,提高执法效率,督促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根据《国家疾控局综合司关于开展2024年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国疾控综监督一函〔2024〕146号)要求,我区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积极行动,顺利开展并圆满完成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
此次分类监督综合评价检查的内容包括综合管理、生产过程管理、产品卫生质量管理、产品抽检4项内容。据国家卫生健康监督信息平台统计,2024年我区共对64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开展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包括A类消毒剂和抗(抑)菌制剂生产企业19家,B类消毒器械生产企业0家(部分生产企业处于关闭停产状态,部分同时生产A类产品纳入A类),C类为卫生用品[抗(抑)菌制剂除外]生产企业45家。评价为优秀单位的35家,占54.68%;评价为合格单位的27家,占42.19%;评价为重点监督单位的2家,占3.13%。不同生产类别评价结果:消毒剂类生产企业优秀15家,合格4家,没有重点监督单位;消毒器械生产企业因停产未进行评价;卫生用品类生产企业优秀20家,合格23家,重点监督2家。
下一步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将认真总结工作经验,进一步巩固提升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持续提高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规范化管理能力和水平,有力推动消毒产品行业的平稳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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