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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出台国家精神区域医疗中心设置标准

2019-11-29 17:4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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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精神区域医疗中心承担对本区域内医疗机构精神专科临床、教学、科研、公共卫生服务等方面的技术指导,带动学科整体发展的任务近期,国家卫生健康委颁布国家精神区域医疗中心设置标准,为国家精神区域医疗中心设置提供依据

标准要求国家精神区域医疗中心能够提供服务的精神科床位数≥150张独立设置精神病专业、精神医学专业、药物依赖专业、精神康复专业、社区防治专业、临床心理专业、司法精神专业的科室,设置儿童、老年、重症医学等亚专业。应当拥有高水准的专家,高起点的科研人才,获得精神专业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1个,或拥有省部级重点实验室或国家重点学科等平台2个。在国内处于学术领先的地位,有一定国际学术影响力,积极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其教学能力、水平及硬件设施在区域内处于领先地位。

同时,应开展区域内精神疾病防治技术指导,承担突发公共事件的心理救援任务。

标准的颁布,将进一步完善精神医疗服务体系顶层设计,优化精神医疗资源区域布局,推动提升区域精神医疗服务保障能力,助力实现区域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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