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概况
一、机构设置
二、基本职能
三、主要工作目标
四、人员情况
五、车辆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九:2021年度部门预算自治区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申报表
第三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概况
一、机构设置
自治区卫生监督所是正处级事业单位,2007年4月,经自治区政府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全额预算管理,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安排。地址位于南宁市桃源路80号,邮政编码:530021。内设16个科室: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人事科、纪检监察室、财务科、总务科、信息管理科、法制与稽查科、许可现场审查科、监督一科、监督二科、监督三科、监督四科、监督五科、计划生育监督科、中医药监督科。
二、主要职责
卫生监督执法机构主要职责是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监督检查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依法开展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习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计划生育和中医服务等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查处违法行为。自治区级卫生监督机构主要负责对监督执法工作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和规范,开展业务指导、培训和监督检查,开展全区的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专项整治,查处大案要案等。
三、人员情况
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自治区卫生监督所事业编制101人,2020年11月在职在编职工91人,其中处级16人、科级69人、科员及以下6人。退休职工36人。
四、车辆情况
本单位公务用车编制数4辆,实有数4辆,其中:老干部服务用车1辆、行政执法用车3辆。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注:由于表格较多,附表头于后,网上链接附件)
表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预算。
2021年收入总预算2,745.36万元,同比上年增长8%。从资金来源划分:
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2,694.36万元,占总收入98.14%,同比上年增长7.86%。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2,694.36万元全部为经费拨款(其中自治区本级2,644.36万元、中央补助50万元)。
上年结余收入51万元,占总收入1.86%,同比上年增长15.91% 。其中:上年结余的事业基金19万元、专用基金32万元。
(二)支出总预算。
2021支出总预算2,745.36万元,同比上年增长8%。
1.按资金来源划分: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694.36万元,占总支出98.14%,同比上年增长7.86%。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2,694.36万元全部为经费拨款;② 上年结余收入安排的支出51万元,占总支出1.86%,同比上年增长15.91%。
2.按支出结构划分:①基本支出2,028.36万元,占总支出73.88%,同比上年增长10.12%;②项目支出预算673万元,占支出总支出24.51%,同比上年增长0.75%;③结转下年支出44万元,占总支出1.6%,同比上年增长37.5%,结转下年支出44万元包括事业基金12万元、专用基金32万元。
3.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共分八类,其中:
2080501科目“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行政单位离退休” 37.5万元,占总支出1.37%,同比上年增长13.5%。
2080505科目“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3.03万元,占总支出7.4%,同比上年增长22.19%。
2080506科目“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01.51万元,占总支出3.7%,同比上年增长22.18%。
2100101科目“卫生健康支出—卫生健康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1,440.15万元, 占总支出52.46%,同比上年增长5.71%。
2100402科目“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卫生监督机构”支出632万元,占总支出23.02%,同比上年增长2.76%。
2100409科目“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85万元,占总支出3.1%,与上年持平。
2101102科目“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93.9万元,占总支出3.42%,同比上年增长29.18%。
2210201科目“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152.27万元,占总支出5.55%,同比上年增长22.19%。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1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2,694.36万元,占总收入98.14%,同比上年增长7.86%。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2,694.36万元全部为经费拨款,其中:自治区本级2,644.36万元、中央补助5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694.36万元,占总支出98.14%,同比上年增长7.86%。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2,694.36万元全部为经费拨款,其中:自治区本级2,644.36万元、中央补助50万元。
1.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
2080501科目“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行政单位离退休” 37.5万元,占总支出1.39%,同比上年增长13.5%。
2080505科目“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3.03万元,占总支出7.54%,同比上年减少22.17%。
2080506科目“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01.51万元,占总支出3.77%,同比上年增长22.18%。
2100101科目“卫生健康支出—卫生健康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1,440.15万元, 占总支出53.45%,同比上年增长5.71%。
2100402科目“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卫生监督机构”支出561万元,占总支出21.56%,同比上年增长1.75%。
2100409科目“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85万元,占总支出3·15%,与上年持平。
2101102科目“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93.9万元,占总支出3.49%,同比上年增长29.18%。
2210201科目“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152.27万元,占总支出5.65%,同比上年增长22.19%。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
(1)基本支出预算。
2021年基本支出预算2,028.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5.28%,同比上年增长10.12%。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2,028.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5.28%,同比上年增长10.12%。工资福利支出按2020年11月在职在编的财政统发工资人数和金额计算, 没有考虑2021年人员变动和政策性调资等因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281.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47%,同比上年增长3.6%。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96.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8%,同比上年增长13.57%。
2.项目支出预算
2021年项目支出预算共计6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72%,同比上年增长1.52%。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26.8万元、资本性支出26.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7.66万元,同比上年减少29万元,减少60.85%。减少的原因是2020年安排了公务车辆购置29万元,2021年无车辆购置。
1.因公出国(境)经费2.7万元,与上年持平。因公出国(境)访问交流及参加国际会议等,包括国际旅费、食宿费、交通费、公杂费及其它费用。
2.公务接待费1.11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上级及省市工作指导及业务交流方面的接待开支。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85万元,与上年持平。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81.98万元,其中:行政运行281.98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57.6万元,同比上年减少53.09%。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57.6万元全部属于政府集中采购预算。
按政府采购资金类型划分: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57.6万元的资金来源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国有资产合计462.68万元。其中:银行存款113.96万元、财政应返还额度76.79万元、其他应收款13.2万元、其他应交税金-0.11万元、固定资产净值258.84万元。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编制自治区本级2021-2023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和202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桂财预【2020】94号)规定,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编制范围为所有200 万元及以上预算项目,我单位无达到200万元的预算项目,无需编制绩效考评指标。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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