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疾控局综合司、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联合印发的《关于2024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国疾控综监督二函〔2024〕83号)的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监督所对部分学校开展随机监督抽检。现将抽检结果公示如下:
自治区卫生监督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南宁市电子工程学校、北海市银海区福成镇花铺小学、北海市海城区民附学校、南宁市第三中学、玉林市第十中学、八步区莲塘镇第一初级中学、百色市财经职业技术学校等7所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学校提供的学习用品(教室灯具、考试试卷)、学校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水质进行抽检。
经检测,其中2所学校抽检项目检测结果均符合要求,另5所均有不合格项目。针对检测中发现有不合格项目的学校,已交由属地卫生监督机构依法进行处理。
附件:自治区卫生监督所2024年学校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结果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监督所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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