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消毒产品卫生质量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根据《2025年广西实施消毒产品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要求,我所将对广西各地消毒产品经营单位开展抽检工作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测的数据作为制定相关规划提供依据。
一、项目名称
2025年广西实施消毒产品经营单位国家随机监督抽检项目
二、服务期限
2025年8月15日前完成相应检测任务。
三、项目内容
抽取经营单位(如医药公司、零售药店、母婴用品店、商铺等)经营的抗(抑)菌制剂30个(其中膏、霜剂20个产品,其他剂型10个产品)。重点检测经营单位销售的消毒产品是否非法添加禁用物质盐酸萘替芬、克霉唑、丙酸氯倍他索、硝酸咪康唑等。依据《关于印发消毒产品中丙酸氯倍他索和盐酸左氧氟沙星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0〕54 号)、《消毒产品检测方法》(WS/T10009-2023)、《消毒剂与抗抑菌剂中抗菌药物检测方法与评价要求》(WS/T 684—2020)、《消毒剂与抗抑菌剂中抗真菌药物检测方法与评价要求》(WS/T 685—2020)、《消毒剂与抗抑菌剂中抗病毒药物检测方法与评价要求》(WS/T 686—2020)、《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等规定和技术进行检验,出具合法的检验报告和结论及事后的复检工作。同时必须接受卫生监督人员的监督和考核,开展检测项目时,必须配合我单位的时间安排(8月15日前完成检验并出具合法的报告)。具体任务内容详见附件1。
四、采购预算
人民币6万元以内。
五、资质要求
1.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2.所委托的检测项目在其批准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内。
六、递交材料及报价时间、地点、形式、联系人
(一)检测机构报价时须提供下列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3)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4)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提交报价表(见附件2)。
(三)时间:2025年6月12日下午17时前(逾期自误)。
(四)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桃源路80号后楼205室。
(五)报价形式:报价以密封函的形式当面报送或者快递、邮寄的方式报送(以签收时间为准,快递、邮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桃源路8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监督所后楼205室 收件人:王金德 13878667699)。
七、最终中标供应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监督所官网公示。
附件:1.2025年广西实施消毒产品经营单位国家随机监督抽
检项目任务表;
2.2025年广西实施消毒产品经营单位国家随机监督抽
检项目报价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监督所
2025年6月4日
附件1
2025年广西实施消毒产品经营单位国家随机监督抽检项目任务表
序号 |
抽检对象 |
检测样品 |
检测项目 |
1 |
经营单位(医药公司、零售药店、母婴用品店、商铺等) |
抗(抑)菌制剂30个(其中膏、霜剂20个产品,其他剂型10个产品) |
盐酸萘替芬、克霉唑、丙酸氯倍他索、硝酸咪康唑。 |
附件2
2025年广西实施消毒产品经营单位国家随机监督抽检项目报价表
项目 名称 |
抽检产品数量 |
检测项目 |
数量 |
单位 |
单价(万元) |
小计(万元) |
2025年广西实施消毒产品经营单位国家随机抽检项目 |
抗抑菌制剂30个(其中:抗(抑)菌膏、霜剂20个产品,其他剂型10个产品) |
盐酸萘替芬、克霉唑、丙酸氯倍他索、硝酸咪康唑。
|
30个×4项=120项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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